信息技术学院代课制度
2012-08-07 11:52   教学科研办

信息技术学院代课制度

凡任课教师因事假、病假等不能上课,需由其他教师代课的,按照此规定办理代课手续。

1、代课教师必须为信息技术学院学科内教师。

2、任课教师到所在学科领取《河南中医学院教师代课审批表》,见附件,并按照审批表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3、任课教师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已审批后的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所在学科存档,一份交信息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办存档。

4、若时间较紧来不及办理手续,请任课教师提前电话通知学科和教学科研办,并在代课执行后一周内按上述规定及时补办手续。经发现未及时补办手续者,视为未办理代课手续,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信息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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