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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实施方案
2018-07-02 20:22   信息技术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文件

(2018)9号

为鼓励信息技术学院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学术氛围,达到提高学院科研质量、促进学科快速发展的目的,信息技术学院设置“信息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时间

在每年5-6月份提交“信息技术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

2、申报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是面向信息技术学院的学术科研、教研类项目,在信息技术学院具备实施条件。

(2)课题申请人应为信息技术学院所有学科教师和学生。教师需能长期稳定承担信息技术学院教学任务;学生主持申报项目的,负责人距离毕业时间不少于1学年。

(3)各项课题均应以课题组名义申报,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课题组主持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院内科研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知情并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为了提升学院人才培养水平,促进师生良性互动,教学相长,每个项目组须包含信息技术学院在校大学生。

(5)以下情况不再受理科研基金项目申报:

① 申请人已经获得校级重点项目经费资助(如博士基金)或厅级以上经费资助,同时尚未结题者;

②申报课题内容已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立项者;

③申请人曾承担学院该科研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者。

3、申报评审

信息技术学院成立“信息技术学院科研评审小组”,该小组负责评审工作。

二、项目开题和中期检查

为加强过程监控,保证课题的有序开展和实施质量,在项目批准及中期阶段,信息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公开性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三、项目结项

1、每个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是2年。若提前结项或延期结项,都必须提交申请,其中提前结项和延期结项都不得超过6个月。

2、申请结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施时间符合要求;

(2)数据真实有效,算法合乎逻辑,结果真实可靠,并有明确痕迹材料,具有可回溯性;

(3)科学研究类项目,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SCI/EI/CPCI/中文核心/科技核心论文至少1篇,或CFF推荐的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至少1篇,或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项;

(4)教学研究类项目,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教研类CN/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

3、结项验收汇报:在结项会上,课题组成员须逐个进行汇报。

四、项目经费支持

1、根据《信息技术学院科研团队建设、科研立项及经费管理方案》,每年确定立项数目和经费金额。

2、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报销团队内成员的论文版面费、会议注册费、差旅费及外出学习培训等费用。若延期后仍未结项者,学院将追回全部经费。

3、信息技术学院科研办负责经费的监控和管理。

信息技术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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