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学院对教学差错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
2012-10-24 12:48  

 

为了促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强化责任意识,逼出工作效率,保证学院各项教学工作全面落实、正确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学校或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各责任科室应认真执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二、各科室必须恪尽职守,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凡因工作失误造成教学中出现问题的,尤其是教学差错或教学事故的,学院将下达《信息技术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及教学中出现问题责任追究任务书》,追究有关科室的责任。

三、有关科室在收到《信息技术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及教学中出现问题责任追究任务书》之后,科室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给出书面说明,在书面说明中应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附件:

信息技术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及教学中出现问题责任追究任务书

 

 

信息技术学院

2010年3月7日

附件【信息技术学院教学差错、教学事故及教学中出现问题责任追究任务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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