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报告批改及存档规范(暂行)
2013-06-18 11:42   信息技术学院

1、信息技术学院承担的所有课程中,只要教学计划中含实验学时的课程均需按照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指导学生完成相应的实验报告;

2、实验报告统一采用学校规定的实验报告册,实验报告册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去学校书库领取;

3、实验报告通常包括以下几部分:实验题目、实验目的、实验材料、实验步骤、实验结果、结果分析、讨论。具体项目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验内容增减;

4、每次实验报告应由任课教师进行评阅,并用红笔进行批改。实验报告中的各项实验内容如有错误,教师应明确标出,或注明正确内容;

5、每次实验报告必须有对应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中要明确标注每次实验的总分值以及每项实验步骤或实验项目的得分标准及分值;

6、每份实验报告每次实验要有明确的成绩等级,任课教师还需在每次实验中注明批改日期并签全名。实验课的总成绩应在实验成绩单中记录,并由任课教师签名认可;

7、经任课教师批改后的实验报告归档前应交由学生阅知,便于学生总结、提高;

8、实验报告归档要和对应的试卷归档同步,均以教学班为单位归档,并按学号先后顺序排序;

9、实验报告归档的前后顺序为:封面、实验课成绩单、实验报告分析表、实验项目目录、实验报告册;

10、封面按学校统一标准,详见附件一;实验课成绩单为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单,只需填写其中的“实验”成绩;实验报告分析表按学校统一标准,以教学班为单位对实验课开出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详见附件二;实验项目目录详见附件三;

11、实验报告册按照归档顺序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每教学班由于报告册过厚不便装订的,可分册装订,按照附件封面填清专业、年级、班级和序号,实验报告分析表、成绩单、项目目录只需装订在第一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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