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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对课程考核材料进行检查的规定
2018-07-02 19:51   信息技术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文件

(2018)1号

课程考核,是一项基本的教学任务,也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课程考核的科学性与严谨性,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课程考核及考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

学院在当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门考试课结束后第6个工作日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应抓紧组织教师,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完成试卷以及其他考核内容的批改和归档工作,并于当学期期末考试最后一门考试课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考核材料的批改、归档、装订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试卷命题

试卷的命题可由题库或命题组集中命题,学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试卷中的学期是否正确;

2、试卷中的课程名称是否和教学计划上的名称一致;

3、试卷中是否注明试卷总分值;

4、试卷中的各类型题目总分是否和试卷总分值一致;

5、整套试卷是否按照同一顺序编排,且编号是否正确;

6、同一学期的A、B卷重复率是否超过10%,且与以往三年试卷内容重复率是否超过10%。

(二)考核材料批改

按照《河南中医学院考务工作管理规定》(附件1)中的要求批改试卷,学院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采取流水作业评卷;

2、是否使用红笔批改;

3、是否按照小题记得分;

4、主观性试题是否按要点或步骤等要求给分,得分是否记于要点前;

5、完全答错或未答的试题,是否记“0”分,并且评卷人是否签全名;

6、如有成绩改动,原成绩是否划掉,并给出新成绩并在一旁签上改动人的全名;

7、是否有错评、漏评和加分错误的试卷;

8、是否有试卷丢失,所有试卷是否按照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三)考核材料归档

1、考核材料是否与该课程的“河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项目汇总表”一致。

2、是否按照《信息技术学院考核材料归档要求》(附件2)进行归档。

3、是否装订完毕。

三、处理措施

1、各学科应认真组织实施课程考核材料相关工作任务。对于拒不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科应在检查工作开始之前,以纸质方式说明情况,并上报学院,经学院调查确认属实者,扣除相关责任人年终奖励性绩效每人500元。

2、凡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课程考核材料相关工作任务的,以课程为单位,每门课程扣除200元,扣除的具体责任人和对应金额,由学科负责人拿出后上报信息技术学院,学院从相关责任人的年终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3、凡出现的问题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除了信息技术学院自身的处理之外,还要上报学校教务处处理。

4、上述所扣除款项,纳入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奖励性二次分配。

四、其他

1、若该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学校在试卷命题、考核材料批改和考核材料归档等方面出台新的规定,按照学校新的要求执行。

2、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9年1月31日止。

信息技术学院党委

二〇一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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