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学院学生学术活动中心物品使用规则
2015-12-23 13:00   信息技术学院

一、物品使用:

自习桌和自习凳学生学术活动中心人员有义务将其好好保护,使用过程中,如果损坏物品,损坏人员要照价赔偿。

二、物品借用:

有学生学术活动中心以外的人员借用工作室的物品需遵守以下条规则:

1.需要登记物品借用基本信息表

2.归还时物品办公室工作人员需检查物品是否有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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