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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暂行)

信息技术学院  2013-06-18 11:46

 

按照《河南中医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信息技术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切实使学生在实验教学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动手能力,特制定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验教学组织

 

1、实验计划安排

每学期期末前2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根据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按时填写下学期相应课程的实验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并提交至各学科,由各学科相关负责人分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专业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

2、实验教学准备

每学期期末前1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按时向各实验室提交实验教学准备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软件、软件安装说明。各实验室需根据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和实验教学准备申请表进行设备整理、软件安装、软件测试等相关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3、实验环境测试

每学期开学第1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到课程所在实验室联系有关实验场所、设施事宜,并进行实验环境实地测试,经测试确认无误后请各教师在实验环境测试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上签字;若测试环境未达到教学要求,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室双方协商出整改方案,实验室相关人员需按照方案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请相关教师确认无误后签字。

 

 

二、实验教学日常管理

 

1实验教学文件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编写好各门课程的实验指导书(格式见附件4)和实验项目卡(见附件5)。同时将电子稿提交至各学科,由各学科相关负责人分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专业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

2)承担实验教学的任课教师在上实验课期间须携带以下实验教学文档: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指导书及讲稿和其他相关教学资料。

2、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教师应严格执行河南中医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扼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技能。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本领。

2)实验中,实验教师应随时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操作,注意审核学生的实验结果,并在使用记录上签字;对实验操作或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认真纠正或令其重做。实验教师必须认真负责指导学生完成整个实验,不得迟到或早退。

3)任课教师要认真全部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并令其重做。

3实验教学调整管理

在正常实验教学中,对于特殊或突发教学调整(包括停课、调课、补课),需提前一周上报实验室并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停调课及补课登记表,详见《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停、调课流程(暂行)》。

 

 

三、实验考核

 

1、实验教学考核的标准应以理论结合实验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2、根据学校要求,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成绩根据实验教学占总学时比例情况,按1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3、根据学校要求,所有实验课必须有实验考试和实验成绩,实验考试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实验学时在20学时以下的课程可以将实验报告成绩记作实验考试成绩;实验学时在20学时以上的课程必须安排专门的实验考试,考试形式可以是操作考试、多媒体图片考试、网络考试等,实验成绩应包括实验报告成绩和实验考试成绩两部分,其中实验考试成绩应占总实验成绩分值的50%以上。

4、课程结束后,各实验教师统计实验课程成绩,并将学生的实验报告按照《信息技术学院专业实验室实验报告批改及存档规范(暂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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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管理规定(暂行)

信息技术学院  2013年06月18日 11:46

 

按照《河南中医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为了保证信息技术学院实验课程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切实使学生在实验教学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动手能力,特制定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验教学组织

 

1、实验计划安排

每学期期末前2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根据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按时填写下学期相应课程的实验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并提交至各学科,由各学科相关负责人分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专业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

2、实验教学准备

每学期期末前1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按时向各实验室提交实验教学准备申请表(见附件2)、相关软件、软件安装说明。各实验室需根据教师提交的实验教学计划表和实验教学准备申请表进行设备整理、软件安装、软件测试等相关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3、实验环境测试

每学期开学第1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到课程所在实验室联系有关实验场所、设施事宜,并进行实验环境实地测试,经测试确认无误后请各教师在实验环境测试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上签字;若测试环境未达到教学要求,由任课教师和实验室双方协商出整改方案,实验室相关人员需按照方案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请相关教师确认无误后签字。

 

 

二、实验教学日常管理

 

1实验教学文件管理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科内承担相关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须编写好各门课程的实验指导书(格式见附件4)和实验项目卡(见附件5)。同时将电子稿提交至各学科,由各学科相关负责人分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专业实验室和基础实验室。

2)承担实验教学的任课教师在上实验课期间须携带以下实验教学文档:实验教学计划表、实验指导书及讲稿和其他相关教学资料。

2、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教师应严格执行河南中医学院《实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扼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技能。注意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本领。

2)实验中,实验教师应随时指导学生进行正确操作,注意审核学生的实验结果,并在使用记录上签字;对实验操作或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认真纠正或令其重做。实验教师必须认真负责指导学生完成整个实验,不得迟到或早退。

3)任课教师要认真全部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并令其重做。

3实验教学调整管理

在正常实验教学中,对于特殊或突发教学调整(包括停课、调课、补课),需提前一周上报实验室并提交相关材料,填写停调课及补课登记表,详见《信息技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停、调课流程(暂行)》。

 

 

三、实验考核

 

1、实验教学考核的标准应以理论结合实验操作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2、根据学校要求,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成绩根据实验教学占总学时比例情况,按1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

3、根据学校要求,所有实验课必须有实验考试和实验成绩,实验考试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实验学时在20学时以下的课程可以将实验报告成绩记作实验考试成绩;实验学时在20学时以上的课程必须安排专门的实验考试,考试形式可以是操作考试、多媒体图片考试、网络考试等,实验成绩应包括实验报告成绩和实验考试成绩两部分,其中实验考试成绩应占总实验成绩分值的50%以上。

4、课程结束后,各实验教师统计实验课程成绩,并将学生的实验报告按照《信息技术学院专业实验室实验报告批改及存档规范(暂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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